招标流程及注意事项如下:
招标资格与备案
招标人需自行办理招标事宜或委托代理招标,并按规定向相关部门备案。
委托代理招标需签订委托代理合同。
确定招标方式
根据工程特点和招标人的管理能力确定发包范围。
依据工程建设总进度计划确定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招标次数和每次招标的工作内容。
按照每次招标前准备工作的完成情况,选择合同的计价方式。
发布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公开招标应在国家或地方指定的报刊、信息网或其它媒介发布招标公告,并同时在中国工程建设和建筑业住处网上发布。
邀请招标应向三个以上符合资质条件的投标人发送投标邀请。
编制、发放资格预审文件和递交资格预审申请书
编制资格预审文件,向参加投标的申请人发放资格预审文件。
审查、分析投标申请人报送的资格预审申请书的内容,确定合格的投标申请人。
编制、发出招标文件
根据有关规定、原则和工程实际情况编制招标文件,并报送招标投标监督机构进行备案审核。
招标文件通常包括投标须知、合同条件、技术规范、图纸和技术资料、工程量清单等内容。
踏勘现场
招标人应组织潜在投标人踏勘现场,以便了解工程现场实际情况。
编制、递交投标文件
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编制投标文件,并将其递交给招标人。
投标文件应包括投标报价、工期、质量等内容。
组建评标委员会
招标人应组建由工程、商务、外汇、法律等各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工作。
开标
招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地点组织开标,公布投标报价、工期、质量等内容。
投标单位必须参加开标,不参加不予以开标并对开标结果不予以确认。
评标
评标应根据科学、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制定评标办法,综合考虑技术、价格、业绩、服务等因素。
评标过程要保密,并按评标办法对合格投标书及投标单位进行客观地分析、评价,提出评标报告,推荐拟中标单位。
定标
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评审结果确定中标人。
在确定中标人后,应对中标结果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
中标结果公示
公示无异议后,招标人将工程招标、开标、评标、定标情况形成书面报告备案,并发中标通知书。
合同签署、备案
中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并按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或提供银行保函。
招标人应将合同及中标结果备案。
注意事项:
招标资格与备案是招标流程的第一步,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
确定招标方式时,要充分考虑工程特点和招标人的管理能力。
发布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时,内容要详尽,确保潜在投标人能够充分了解招标信息。
编制招标文件时,要确保内容准确、完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资格预审和评标过程中,要公正、公平,确保选择到真正具备承包能力的投标人。
开标和评标过程要公开、透明,确保所有投标人的权益得到保障。
合同签署和备案是招标流程的最后环节,必须严格按照规定进行,确保合同的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