灭火器面积配置标准主要依据场所的使用性质、平面布局、危险特点以及灭火器参数等因素来确定。以下是一些常见的配置标准:
一般场所
每75平方米配置1具4公斤干粉灭火器(ABC),每个点配置不少于2具。
普通建筑
每100平方米配置至少2个灭火器,每个灭火器覆盖面积为50平方米。
人员密集场所(如商场、宾馆、医院)
每100平方米配置至少4个灭火器。
易燃易爆场所(如加油站、油漆仓库)
每50平方米配置至少4个灭火器。
地下建筑
每100平方米配置至少6个灭火器。
住宅楼公共部位
每层公共区域面积虽不大,但也要配备灭火器。低于100平方米时,只需配备1个手提式灭火器;高于100平方米时,需要配置2个。
大型公共建筑
室内火灾面积不大于500平方米的公共建筑,每500平方米应配备1支中型干粉灭火器。
室内火灾面积大于500平方米小于2000平方米的公共建筑,每1000平方米应配备1支中型干粉灭火器。
室内火灾面积大于2000平方米的公共建筑,每2000平方米应配备1支中型干粉灭火器。
特定场所
餐饮/商用厨房:面积在100平方米以内,配置灭火器3(4)个,每增50㎡增配灭火器1个。
材料库、施工办公区、水泥仓、可燃物品堆放场、电机房、电工房、配电房、垂直运输设备驾驶室、油料库、临时易燃易爆物品仓库、木制作场等,根据面积配置不同数量的灭火器。
这些标准旨在确保在不同场所和环境中,灭火器能够有效覆盖并满足火灾扑救的需求。实际配置时,还需参照具体场所的火灾危险性、使用环境等因素进行详细规划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