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海损(General Average)是指在 同一海上航程中,当船舶、货物和其他财产遭遇共同危险时,为了共同安全,有意地、合理地采取措施所直接造成的特殊牺牲和支付的特殊费用。这些措施通常是为了避免或减轻由于海上风险可能给船、货和运费带来的共同损失。共同海损的损失应由船、货(包括不同的货主)各方共同负担,分摊的原则是按照受益财产的比例进行分摊。
共同海损的构成条件包括:
航程同一性:
损失必须发生在同一海上航程中。
共同危险性:
船、货等财产必须处于共同的危险之中。
有意而合理的措施:
为了共同安全,船方采取的措施必须是有意地、合理地。
特殊牺牲和费用:
措施直接造成的特殊牺牲和支付的特殊费用。
分摊原则:
由各受益方按照受益财产的比例予以分摊。
共同海损的理算通常由专门的海损理算机构进行,以确保损失的公平分摊和赔偿的准确性。
通过以上定义和条件,我们可以看到共同海损是一个复杂的法律和经济概念,它涉及船舶、货物和其他财产在海上运输中面临共同危险时的应对措施和损失分摊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