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市整理期的股票交易规则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交易开始与期限
退市整理期通常在上市公司股票被交易所作出强制终止上市决定后的5个交易日届满的下一个交易日复牌,并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
退市整理期的交易期限为15个交易日。
涨跌幅限制
退市整理期首日通常不设涨跌幅限制。
从退市整理期第二个交易日起,涨跌幅限制通常为10%,科创板和创业板为20%。
对于价格特别低的股票(如A股前收盘价格低于或等于0.05元人民币,B股前收盘价格低于或等于0.005美元),涨跌幅限制会有所不同。
交易方式
一般采用限价委托方式,即投资者需要指定价格进行买卖。
委托数量
委托数量应为100股或其整数倍,单笔最大申报数量通常为100万股。
交易板块
退市整理期的股票在风险警示板进行交易。
后续处理
退市整理期限届满后,相关股票将被摘牌处理。
投资者条件
个人投资者买入退市整理股票的,需要具备2年以上的股票交易经历,且账户资产在申请权限开通前20个交易日日均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
停牌规定
退市整理期间,原则上股票不停牌,但若公司因特殊原因申请全天停牌,累计停牌天数不得超过五个交易日。
风险提示
公司在退市整理期间需按规定发布股票将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请注意,这些规则可能因市场、交易所和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投资者应参考所在市场的具体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