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本票和支票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出票人不同
银行本票由银行签发,出票人是银行,因此不存在空头票据的风险,信誉高。
支票由单位或个人签发,出票人是除结算银行以外的单位或个人,存在空头支票的风险。
付款风险
银行本票由于出票人是银行,未获付款的风险小,几乎等同于现金。
支票存在委托收款过程,可能因支票空头而不能收到现款,尽管时间不长,但仍存在一定风险。
付款期限
银行本票的提示付款期为2个月。
支票的提示付款期为10天,从签发之日起计算。
使用范围
银行本票只能在同一票据交换区域内使用。
支票可用于同城或票据交换地区。
票据类型
银行本票分为转账本票和现金本票,现金本票只能由个人申请。
支票分为现金支票、转账支票和普通支票,分别用于支取现金或转账。
法律要求
银行本票必须记载收款人名称,且出票人必须具有支付本票金额的可靠资金来源。
支票的收款人名称可以授权补记,未补记前不得背书转让和提示付款。
信用功能
本票作为典型的信用证券,在现代商业中承担的信用担保功能已经丧失殆尽,仅作为一种单纯的支付工具。
支票作为委付证券,其信用功能相对较强,适用于各种支付场景。
总结:
银行本票和支票在出票人、付款风险、付款期限、使用范围、票据类型、法律要求和信用功能等方面存在显著差异。银行本票以银行信用为基础,几乎等同于现金,适用于快速支付和结算;而支票则适用于各种支付场景,但存在一定的空头风险。在选择使用哪种票据时,应根据具体需求和场景进行权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