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案件中,如果被告不到庭,法院通常会采取以下措施:
缺席判决:
如果被告经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院可以依法缺席判决。
公告送达:
如果被告无法联系,法院可以通过公告方式送达诉讼文书。公告期满后,如果被告仍未到庭,法院也可以缺席判决。
特殊情况下的延期:
如果被告因特殊情况确实不能出庭,应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法院在审查后,如认为理由成立,可以决定延期审理。
拘传:
在某些情况下,如果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并且法院认为有必要,可以采取强制措施拘传被告到庭。
需要注意的是,离婚案件涉及身份关系,法院在处理时会更加谨慎,并尽量确保双方当事人的权益得到妥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