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权利和自由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政治权利和自由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监督权
议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人身自由和宗教信仰自由
人身自由
宗教信仰自由
社会经济权利和文化教育权利
社会经济权利
文化教育权利
特定人的权利
保障妇女的权利
保护婚姻、家庭、母亲、儿童和老人
保护华侨、归侨和侨眷的正当权利
平等权
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禁止差别对待
其他权利
批评建议权、申诉、控告、检举权,取得国家赔偿权
人格尊严不受侵犯
住宅不受侵犯
通信自由
这些权利和自由是公民的基本保障,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任何公民在享有这些权利的同时,也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