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户口通常需要以下手续和材料:
书面申请:
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户口迁移申请。
同意迁入:
获得迁入地派出所的同意。
迁出申请:
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户口迁出申请。
户籍证明:
在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
相关证明材料:
根据不同的迁移原因,可能需要提供如结婚证、房产证、工作证明、单位证明、购房合同、土地使用证等。
准迁证:
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前往迁入地的市级公安局户政科申请迁入,并等待签发《准迁证》。
户口迁移证:
持《准迁证》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并开具迁移证。
入户手续:
最后,持迁移证和身份证去迁入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请注意,具体所需材料和步骤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在办理前咨询当地派出所或户籍科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