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 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此外,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并且在元旦、春节、国际劳动节、国庆节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日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
在特殊情况下,如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但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建议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应当遵守国家关于工作时间的规定,确保劳动者有足够的休息时间和健康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