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职业学校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组织机构和章程
必须有组织机构和章程,包括决策机构、执行机构和监督机构等,以及规范学校管理和教学活动的自律性文件。
合格的教师和管理人员
必须有合格的教师和管理人员,教师应具有法律规定的教师资格,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管理能力。
教学场所和设施
必须有与所实施职业教育相适应的教学及实习实训场所、设施、设备,以及符合规定标准和安全要求的课程体系、教育教学资源等。
办学资金和经费来源
必须有必备的办学资金和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的稳定经费来源,确保学校的正常运营和持续发展。
审批和备案
根据办学层次,可能需要通过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的审批,并报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其他法规要求
必须符合国家劳动法、教育法和有关条例的规定,并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以上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和其他相关法规制定,确保职业学校的质量和运作符合国家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