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可以享有三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具体天数取决于职工的实际工作年限和在单位的工作年限:
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的为一年。
对于工作年限更长的情况,病假期限可以继续延长,但总时长通常不会超过二十四个月。
请病假时,必须由医院出具病假条以证明病情。如果超过24个月仍需申请病假的职工,企业可以与其解除劳动合同,但需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需要注意的是,这些规定适用于企业职工,对于技校学生或教职工可能会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