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职校开除老师是否需要支付补偿金取决于开除的原因和具体情况:
合法解除:
如果职校合法解除与老师的劳动合同,例如老师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无法从事原工作,或老师不能胜任工作等,学校应支付经济补偿金。补偿标准通常是按老师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违法解除:
如果职校违法解除与老师的劳动合同,例如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老师被解雇,或者老师在诊断或医学观察期间被解雇,学校应支付经济赔偿金,其标准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
无过失性辞退:
如果职校辞退老师属于无过失性辞退,即老师没有过失,且由于客观情况变化导致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学校应支付经济补偿金。
过失性辞退:
如果职校辞退老师属于过失性辞退,例如老师在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或严重违反学校规章制度等,学校无需支付补偿金或赔偿。
协商一致解除:
如果学校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且经老师同意,学校需按老师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经济补偿。
老师如果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侵犯,可以寻求法律援助或通过劳动争议解决机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