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的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实行免学费政策,旨在减轻学生及其家庭的经济负担,鼓励学生接受职业教育。以下是有关政策的要点:
免学费对象
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一、二、三年级在校生。
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
免学费条件
学生需具有相应的学历或同等学力资格。
学生需在符合设置标准的学校注册并在校学习,达到规定的教育要求。
免学费标准
按照省人民政府或地级市人民政府及其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学费标准确定。
其他费用
学生仍需缴纳住宿费、教材费等其他学杂费用。
民办技工院校的学生,如果学费标准高于财政补助标准,可按规定收取差额学费。
补助期限
同一学生累计补助不得超过3年。
如有转学、休学、重读等情况,已享受的资助年限需相应扣减。
地方政策
例如,佛山市对公办职业学校实行免学费政策,覆盖所有符合条件的学生,包括农村贫困家庭子女、城市低保家庭子女、残疾人子女等。
以上信息根据最新的政策文件整理而来,具体政策可能会有所更新,建议直接咨询当地教育部门或学校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