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职学校校长的任职资格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基本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并努力学习马克思主义。
热爱教育事业,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
关心爱护学生,刻苦钻研教育、教学业务,并热爱本职工作。
具备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
学历要求
校长及教学副校长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其他校领导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和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国籍和居住要求
必须具有中国国籍并在国内定居。
外国公民或虽具有中国国籍但未在国内定居的人不能担任校长或主要行政负责人。
职务要求
应具有中学一级或小学高级以上的教师职务。
工作经验
必须具有从事三年以上教育教学工作的经历。
培训要求
取得校长任职资格培训合格证书。
其他要求
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
以上标准根据原国家教委1991年6月制定的《全国中小学校长任职条件和岗位要求(试行)》及其他相关规定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