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校学生在实习时需要加盖的印章通常包括:
1. 实习单位公章:以证明实习单位与实习生之间的合作关系。
2. 人力资源部门章:部分单位可能使用人力资源部门的印章代替公章。
3. 学校教务处或实习单位教务部门的公章:学校方面负责实习安排、评价与考核,实习单位人力资源部门则与学生对接,并负责评价与考核工作。
4. 学校公章:学校方面盖章是为了证明学生是本校的正式学生,有资格参加实习。
实习证明上可能还会由实习单位的人力资源部门填写实习评价并加盖印章,部分公司也可能直接加盖行政公章。这些印章共同构成实习证明,用于反映学生在实习单位的实际表现情况,可供学校和后期工作单位作为学生成绩评定的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