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校学生休学条件通常包括以下几点:
因病休学:
学生因病经学校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诊断,需要停课治疗超过一学期总课时的三分之一。
特殊困难休学:
学生因个人或家庭特殊困难,如年满16周岁后入学一年后申请停学参加社会创业或就业实践活动,且须定期向学校提交用人单位对其各方面的综合鉴定。
服兵役休学:
学生因依法服兵役需要休学,休学期限与其服役期限相当。
其他不可抗拒的原因:
学生因伤病和本人不可抗拒的原因,一学期内缺课累计超过总课时数的三分之一仍不能上学。
厌学休学:
学生因厌学或不积极学习,成绩较差,需要休学补充文化课,一般休学一年。
休学期限:
学生休学一般以一年为期,累计不得超过两年。休学期间保留学籍,但不计入在校学习时间。
申请与审批:
学生休学必须由本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所在学院提出意见后,报教务处审批。
请注意,以上信息以最新的官方文件为准,不同地区和学校可能有细微差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