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职业技术学院在选拔人才方面遵循以下原则和程序:
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
学院在选拔过程中确保所有考生都在相同的条件下竞争,保证选拔过程的公正性。
德智体美全面考核:
在选拔时,不仅考察学生的知识水平,还注重学生的德育、体育、美育等方面的全面发展。
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学院会对所有考生进行综合评价,根据评价结果从高到低进行录取。
无男女比例限制:
在录取时,学院不会对男女生比例做出限制。
体检要求:
考生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
加分和降分政策:
符合国家及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的加分和降分条件的考生,可在录取时按照加分或降分后的总成绩进行排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投档方式:
依照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考试院)所公布的最低录取控制线及投档原则,遵循“顺序志愿投档”或“平行志愿投档”方式进行录取。
此外,对于具有特定条件的考生,如“成都工匠”子女或“成都市产业领军人才”子女,以及获得市级及以上奖项的考生,在投档时享有优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