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校生征兵政审通常遵循以下步骤:
填写《应征公民政治考核表》
在征兵工作站领取并填写相关信息,如“主要经历”、“奖惩情况”、“家庭成员情况”和“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情况”。
提供证明材料
包括个人自传、毕业证书原件、人事档案存放地、户籍证明材料、现实表现证明材料等。
现实表现证明
由所在班级辅导员出具现实表现证明,并由现就读系总支签名并盖章。
走访调查
保卫处根据辅导员和系总支提供的现实表现证明填写“走访调查意见”。
政治考核意见
由征集地公安派出所填写“政治考核意见”。
政审组审核
包括武装部招兵干部、部队接兵干部、派出所相关人员、街道和社区(村委会、学校、单位)相关人员组成政审组进行审核。
三级政审
村、镇、县三级审查,由县公安局、人武部、征兵办等单位联审。
审查结果公布
审查结果将向社会张榜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政审内容
包括应征公民的年龄、户籍、职业、政治面貌、宗教信仰、文化程度、现实表现以及家庭主要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成员的政治情况。
不合格情形
如散布带有政治性错误的言论、曾被刑事处罚、因涉嫌违纪违法正在被调查处理、因犯严重错误被开除公职等情况的公民不得征集服现役。
请注意,以上步骤和细节可能因地区和具体实施情况有所不同。建议直接咨询当地征兵办公室或学校负责征兵工作的部门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