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中等职业教育领域正在加强招生纪律,特别是针对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过程中禁止送收“回扣”的行为。以下是相关规定的要点:
招生纪律:
中等职业学校在招生过程中严禁采取送“回扣”等手段抢拉生源,或委托中介机构和个人进行招生。
责任追究:
对于已经收受“回扣”的学校和个人,除了主动上缴外,还需向主管局的纪检、监察部门提交事情经过及思想认识。隐瞒事实或顶风违纪的行为,一经发现,将受到党纪政纪处分,严重者将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招生指南:
教育行政部门需统一印发招生指南,公开具有招生资格的中等职业学校名单、招生计划、收费标准等信息。
招生宣传规范:
严禁发放各种名义的招生回扣,严禁招生人员以临时收费抵扣招生补贴。
违规行为处理:
违反规定的学校可能会面临黄牌警告、削减招生计划、取消招生资格,甚至吊销办学许可等行政处罚。
学校立场:
一些学校明确表示拒绝支付任何形式的“招生回扣”,以维护职业教育的公信力和长远发展。
以上规定旨在规范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行为,确保招生过程的公正性和透明度,从而提升职业教育的整体形象和品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