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校老师在辞职时是否需要支付补偿金或赔偿金,主要取决于辞职原因和合同条款。以下是几种可能的情况:
协商一致解除
如果教师和职校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职校可能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的计算通常基于教师在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教师主动辞职
如果教师因个人原因主动辞职,并且没有违反服务期约定或竞业限制条款,通常无需支付补偿金。
但若教师违反了服务期协议,可能需要支付违约金,金额通常不超过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单位提出解除
如果职校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教师同意解除,单位应根据教师的工作年限支付补偿金。
若单位违法解除合同,如未按法定程序辞退或辞退理由不合法,教师有权主张赔偿金,通常是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
教师不能胜任工作
如果教师因病或非因公负伤,在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或者经过培训或岗位调整后仍不能胜任工作,单位单方面解聘可能需要支付补偿金。
其他情形
若教师因严重违反职校规章制度等原因被辞退,可能无法获得赔偿。
若教师辞职给职校造成损失,如违反竞业限制约定,可能需要赔偿损失。
在处理辞职补偿问题时,建议教师详细查阅劳动合同,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并在必要时咨询专业法律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