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的财政拨款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生均财政拨款标准
从2015年春季学期起,江苏省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年生均财政拨款基本标准提高到6000元(含免学费补助),其中生均公用经费基本拨款标准不低于1000元。
生均财政拨款标准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物价水平变动等因素实行动态调整。
财政经费制度
江苏省已建立按生均安排公办中等职业学校财政经费的制度,从2011年春季学期开始实施。
综合预算制度
所有收支全部纳入学校预算,统筹用于学校人员支出、公用支出以及其他发展性支出。
内涵建设投入
认真落实教育费附加用于职业教育的比例不低于30%、统筹职工工资总额0.5%用于发展职业教育等政策。
债务管理
积极稳妥化解中等职业学校债务,并建立严格的债务审批制度和控债机制。
奖补资金
对于未达到省定标准要求的地区,省财政将在以后年度扣减其奖补资金额度,同时,省教育厅将延迟辖区内的省级现代化职业学校、高水平示范性实训基地项目启动时间或不予验收。
学生资助政策
包括中职免学费、中职国家奖学金、中职国家助学金、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和求职创业补贴等。
以上信息根据最新的发布时间和内容整理得出,具体政策可能会有所变动,请以江苏省教育厅或财政厅的最新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