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学校学生原则上不允许转学,但在符合特定条件下,学生可以在公立学校之间转学。以下是转学的条件和程序:
转学条件
1. 跨省、市、区和县转移家庭户口和家庭住址;
2. 迁移距离较远,无法在原学校继续学习;
3. 新转学校所学专业必须与原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4. 转学理由必须如实填写;
5. 学习经历连续,学习成绩齐全。
转学程序
1. 家长联系转入学校并取得同意;
2. 向原学校提出转学申请,由原学校开具转学联系单;
3. 家长和学生携带转学联系单到转入学校,并确认转入意见;
4. 家长回到原学校填写转学证明书;
5. 家长和学生携带转学证明书到转入学校报道,并将证明书交教育局审批;
6. 将审批完成的转学呈报表送到转入学校存档,并将转出证明的回执送回转出学校存档。
注意事项
职业学校学生不能转往普通中学,普通中学可转向中职学校;
办理转学手续时,应确保所有档案和学籍信息的顺利转移;
转学过程中应选择合适的时间,如假期,以便课程对接。
请根据这些条件和程序进行转学操作,并确保所有步骤符合当地教育局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