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校的管理岗位可以分为三类:党务管理、行政管理和教务管理。党务管理岗位通常包括校党委书记、副书记、纪委书记以及各部门、系科的党组织负责人。行政管理岗位则包括校长、副校长以及各部门主管等。教务管理岗位主要包括教务副校长、教育处长以及各系科主任、副主任等。
在学校内部,校长通常被视为最高的管理者,与县级部门的乡长、局长同级,在学校内部具有最高的权威。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学校管理岗位与外部官职是不同的体系,学校校长并不直接对应于外部的官职。
另外,有些情况下,学校管理岗位可能会涉及到一些违纪违法行为,例如收受礼品、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利等,这些行为都是不被允许的,一旦被发现,可能会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