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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校实习规定

职业学校学生在进行实习时,必须遵守以下规范:

1. 实习岗位应与学生的专业培养目标相符,原则上不得跨专业大类安排实习。

2. 认识实习由职业学校安排,学生不得自行选择。

3. 实习组织方面严禁以营利为目的,任何单位或部门不得干预职业学校正常安排和实施实习方案。

4. 实习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经营、规范管理,并且实习条件完备,符合专业培养要求。

5. 学生实习每日不超过八小时,不得安排夜班实习,实习期间应享受国家规定的节假日。

6. 实习一般应安排在学校期间的最后一年,总时间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7. 实习单位不得安排学生从事简单重复劳动、高空、井下、放射性、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具有安全隐患的劳动。

8. 实习单位不得安排学生在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实习,不得安排加班和上夜班。

9. 实习报酬支付周期不得超过1个月。

10. 学校应建立稳定的实习基地,并选择符合条件的企业组织实习。

11. 学校安排学生赴国外、境外实习时,应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规定,并派遣指导教师全程参与。

12. 实习协议应明确各方责任、权利和义务,内容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13. 对于未成年学生,有特别的劳动保护规定,如不得安排从事禁忌劳动。

14. 实习管理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维护学生、学校和实习单位的合法权益。

以上规范旨在确保学生实习的质量与安全,同时保障学生、学校和企业的合法权益。职业学校和实习单位都应严格遵守这些规定,确保实习活动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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