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职校被开除是否能当兵的问题,根据《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第八条,以下情形不得征集服现役:
1. 曾被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收容教育、行政拘留的;
2. 年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犯罪,依法不予刑事处罚的,或者在18周岁前有严重违法行为尚不够刑事处罚的;
3. 因涉嫌违纪、违法正在被调查处理,或者正在被侦查、起诉或者审判的;
4. 因犯严重错误被开除公职、勒令辞职、开除学籍或者被开除党籍、留党察看、开除团籍的;
5. 有黑社会性质犯罪团伙标志、有损国家形象、有损社会公德文身的;
6. 与国外、境外政治背景复杂的人员关系密切,政治上可疑的;
7. 参加过邪教组织或者进行过活动的,参加过有害功法组织或者积极进行过活动的。
如果在职校被开除的原因不涉及违法犯罪,并且没有上述情形,那么理论上是可以当兵的。但具体情况还需根据个人的具体情况和当地武装部的政审结果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