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学校的学生在实习方面拥有一定的自主权,可以根据相关规定自行选择实习单位,但需要遵守以下条件和程序:
学生申请:
学生首先需要向所在职业学校提出自主实习的申请。
学校同意:
学校审核学生的申请,并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给予同意。
监护同意:
对于未满18岁的学生,需要获得其监护人签字的知情同意书。
实习单位安排:
学生自行选择的实习单位应安排专门人员指导学生实习,同时学校需要安排实习指导教师跟踪了解实习情况。
实习协议:
学生需要将自行选择的实习协议提交给学校,以便学校进行审核和监督。
专业对口:
选择的实习岗位应符合专业培养目标要求,并与学生所学专业对口或相近。
需要注意的是,虽然学生可以自主选择实习单位,但学校通常会提供一定的引导和支持,如协助制定实习计划、监督实习过程等,以确保实习的有效性和安全性。此外,学校安排的认识实习和跟岗实习通常是不能由学生自行选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