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教职成〔2021〕4号),接收学生岗位实习的实习单位应当给予实习生合理的报酬。具体标准如下:
1. 实习生应获得的报酬不应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工资标准的80%或最低档工资标准。
2. 报酬应以货币形式及时、足额、直接支付给学生,支付周期不得超过1个月。
3. 实习单位不得向学生收取任何形式的实习费用,也不得扣押学生的证件或要求学生提供担保。
4. 实习生工资标准应参照当地政府或有关部门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5. 实习单位还应为学生投保实习责任保险,以保障学生在实习期间的安全。
以上规定旨在确保实习生在实习期间得到公正的待遇,并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