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浦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教师招聘的基本条件如下: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政治思想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品行端正,志愿从事教育工作。
3. 性别、民族不限,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6年8月1日后出生),有从教经历者优先录用。
4. 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具有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学工作岗位的需要。
5. 学历要求:
学前和小学阶段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
初中及高中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
6. 普通话要求:
报考语文岗位要求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
其他学科岗位要求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
7. 专业要求:所学专业或已取得的教师资格符合岗位要求。
8.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小学和幼儿园正式在编教师及办理完辞职手续不到一年的人员。
近3年来,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教师招考等过程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人员。
现役军人。
自治区统一组织选派到基层乡镇工作服务期未满人员。
受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教师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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