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居民企业是指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法规成立,并且其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可能设立机构、场所,或者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这类企业根据与中国的税收协定或中国税法的规定,可能需要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非居民企业的类型包括:
1. 在中国境内设有管理机构、营业机构、办事机构的外国企业;
2. 在中国境内有工厂、农场、开采自然资源的场所的外国企业;
3. 在中国境内提供劳务的场所的外国企业。
即使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如果有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同样需要按照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需要注意的是,非居民企业的纳税义务通常比居民企业有限,它们只需对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或与中国境内机构和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境外所得负有纳税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