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文化服务项目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基本服务项目
读书看报
收听广播
观看电视
观赏电影
设施开放(如公共图书馆、美术馆、文化馆、博物馆等)
文体活动(如各类艺术展览、演出、培训等)
硬件设施
文化设施
广电设施
体育设施
流动设施
辅助设施
其他相关服务
文化产品(如书籍、音像制品等)
文化活动(如戏曲下乡、公益讲座、展览等)
特定群体服务
少数民族文化服务
残疾人文化体育服务
数字化服务
数字文化馆体验中心
文化云一体机、智能触摸屏、电子屏幕等数字化设备终端
地域特色服务
送戏曲下乡
公益性讲座、社会教育和宣教活动
这些项目由政府主导,社会力量参与,旨在满足公民的基本文化需求,提升全民的精神文化素养。建议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继续加大投入和支持力度,丰富公共文化服务的内容和形式,确保更多人群能够享受到优质的公共文化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