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医保卡的使用方法如下:
挂号
挂号时,需要向工作人员出示医保卡(或社保卡)和医疗手册。
挂号费用通常需要现金支付个人自付部分,医保卡用于支付医保部分。
就诊
就诊时,需要向医生主动出示医保卡和医疗手册。
医生处方的药品费用可以通过医保卡支付,个人自付部分需现金支付。
取药和缴费
取药或缴费时,应将医保卡和缴费单据一起交给相关工作人员。
医保卡用于支付个人自付和医保报销部分,个人自付部分需现金支付。
报销
持卡就医后,患者只需负担个人应负担的医疗费用,应报销的费用由医疗机构与医保部门直接结算。
特殊情况下(如急诊未带社保卡、计划生育手术、企业欠费、补换社保卡期间等),患者需全额现金垫付医疗费用,然后进行手工报销。
查询
社保卡政策和卡内信息可拨打社保卡服务热线“96102”查询。
也可到社保卡服务网点查询或在定点医疗机构设置的社保卡自助服务终端机使用电子触摸屏自助查询。
使用范围
医保卡可以在定点药店购买药品,但需注意购买的药品是否在医保目录内。
住院时,需出示医保卡和身份证,费用自动划走,个人只需承担自付部分,剩余部分由医保中心与医院结算。
建议:
参保人员应妥善保管好医保卡和医疗手册,避免丢失。
在使用医保卡时,确保了解并遵守相关规定,以便顺利享受医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