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总额是否包括营业外收入,存在以下两种观点:
不包括营业外收入
收入总额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因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而取得的各项收入,这通常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
营业外收入是指与企业日常营业活动没有直接关系的各项利得,如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盘盈利得、罚没利得、捐赠利得等。这部分收入不需要企业付出代价,实际上是经济利益的净流入,因此不包含在收入总额中。
包括营业外收入
收入总额是指一定时期内实际取得的收入合计额,这主要包括营业收入和营业外收入。
营业收入是企业行使主营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而营业外收入则是指不属于企业正常营业活动取得的收入,如补贴收入、捐赠收入等。这两部分收入共同构成了企业的收入总额。
综合以上信息,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在计算企业所得税的计税收入时,收入总额通常不包括营业外收入。营业收入是计算纳税人企业纳税期间内收入项目的要素,只包括纳税人的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收入总额可以包括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收入虽然不影响营业利润,但它是企业财务成果的组成部分,影响当期利润总额。
因此,是否将营业外收入计入收入总额,取决于具体的会计和税务处理要求。在企业所得税计算中,一般不包括营业外收入;而在编制财务报表时,可以包括营业外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