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渡性养老金是指在 新老养老保险制度过渡期间,为确保部分有视同缴费年限的参保人员养老金权益不受损而设立的一种补偿机制。它是基本养老金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共同构成退休人员的基本收入来源。
具体来说,过渡性养老金主要针对那些在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前已经有一定工作年限但未能实际缴费的人员,通过合理的补偿机制,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需求。在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前已经参加工作的职工(如机关事业单位职工、转业或退役军人、固定工、城镇合同工、集体所有制企业员工等),他们的工作年限可以记为工龄和缴费。并轨后,计算公式一样,退休后个人每月退休金由基础养老金、个人养老金、职业年金和过渡性养老金组成。
过渡性养老金根据2014年9月前的缴费记录进行计算,是为过渡期群体提供额外保障的措施。这一新结构不仅增强了养老金的公平性,还使得养老金的计算方式更加多样化和精细化。
需要注意的是,过渡性养老金与养老金支付机构错误地向个人支付超过其应得的养老金(即过度支付)的情况是不同的。后者是由于计算错误、信息错误、身份错误或其他原因导致的,需要个人按照通知要求返还超额支付的养老金。
综上所述,过渡性养老金是特定历史背景下为了保障参保人员养老金权益而设立的一种补偿机制,与因错误支付而产生的过度养老金有本质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