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的基本职责是 代表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具体职责包括:
维护职工权益:
工会通过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协调劳动关系,维护企业职工的劳动权益。同时,工会依法维护职工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
参与民主管理:
工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和其他形式,参加本单位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增强员工的主人翁责任感,积极参与公司管理。
教育和培训:
工会协同公司开展员工思想政治教育、法治道德建设、专业技术培训等活动,提高员工综合素质,提升公司形象。
组织活动:
工会负责组织开展各种文体活动,加强教职工体育锻炼,增进身心健康,同时关心职工的物质和文化生活,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维护民主权利:
工会依法维护职工的民主权利,对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进行调查,并保障职工依法行使民主管理的权利。
参与政策制定:
工会参与法律、法规的起草,参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参与研究制定工资、物价、安全生产以及劳动保护、劳动保险等重大政策和措施。
管理工会事务:
工会负责发展会员、接转会员组织关系,建立会员档案,同时管理工会经费和财产,保护工会财产。
代表职工参与社会事务:
工会代表和组织职工参与国家社会事务管理,参与企事业的民主管理,反映职工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劳动争议处理:
工会参与劳动争议事件的仲裁和调解,协调劳资矛盾,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国际联络:
总工会负责工会国际联络工作,发展同各国工会的友好关系,负责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工会的交流工作。
综上所述,工会的职责是多方面的,旨在维护职工权益、参与民主管理、提供教育和培训、组织活动、维护民主权利、参与政策制定、管理工会事务、代表职工参与社会事务、处理劳动争议以及开展国际联络工作。这些职责共同构成了工会的主要工作内容,以确保职工能够在工作场所和社会中享有合法权益和良好的生活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