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恶不赦”中的“十恶”指的是以下十种不可赦免的重大罪行:
谋反:
企图推翻朝政,危害国家政权的行为。
谋大逆:
毁坏皇家的宗庙、陵寝、宫殿等行为。
谋叛:
叛逃到其他敌对国家或背叛朝廷的行为。
恶逆:
殴打和谋杀祖父母、父母、伯叔等尊长。
不道:
灭绝人性的行为,如杀一家非死罪3人及肢解人。
大不敬:
冒犯帝室尊严,如偷盗皇帝祭祀的器具和日常用品,伪造御用药品及误犯食禁。
不孝:
不孝祖父母、父母,或在守孝期间结婚、作乐等。
不睦:
谋杀某些亲属,或女子殴打、控告丈夫等。
不义:
官吏之间互相杀害,士卒杀长官,学生杀老师,女子闻丈夫死而不举哀或立即改嫁等。
内乱:
亲属之间通奸或强奸等行为。
这些罪行因其严重性,被历代封建法典视为不可赦免的重罪,故有“十恶不赦”之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