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高企申报)需同时满足以下八个条件:
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指企业在申报截止点前须注册成立365个日历天数以上。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知识产权种类包括Ⅰ类评价知识产权(如发明专利、植物新品种等)和Ⅱ类评价知识产权(如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等),且Ⅱ类知识产权在申请高新技术企业时仅限使用一次。
企业主要产品(服务)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这些领域包括电子信息、生物与新医药、航空航天、新材料、高技术服务、新能源及节能、资源与环境、先进制造与自动化等。
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科技人员包括直接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人员,以及管理和提供直接技术服务的人员,累计实际工作时间在183天以上。
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具体评价标准未在提供的信息中详细列出,但通常包括企业的研发投入、创新成果、市场竞争力等多方面因素。
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这是企业社会责任和合规性的重要体现。
建议企业在准备高企申报材料时,仔细对照以上条件,确保所有要求都得到满足,以提高申报成功率和认定成功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