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雀 不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实际上,麻雀是受到国家保护的“三有”保护动物,即有益、有重要经济价值、有科学研究价值的野生动物,并且被列入林业局颁布的保护名录。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十条,国家对野生动物实行分类分级保护,而麻雀并未被列为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
尽管麻雀未被列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但它们在中国分布广泛,数量众多,且在生态环境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如控制害虫数量、促进植物生长等。因此,保护麻雀也是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措施之一。同时,一些地方如北京、上海等城市已经将麻雀列为城市野生鸟类保护对象,通过制定相关保护措施来保护麻雀的栖息地和繁殖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