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品损失是指在生产过程中或入库后发现的不可修复废品的生产成本,以及可修复废品的修复费用,在扣除回收的废品残料价值和应收赔款后的净损失。具体来说,废品损失包括:
不可修复废品损失
生产成本扣除废品残值和过失人应负担的赔款后的净损失。
可修复废品损失
修复费用减去回收的废品残料价值和过失人应负担的赔款后的净损失。
其他相关费用
包括出售后发现的废品退回时所支付的运杂费等。
需要注意的是,某些损失,如产品“三包”损失、经检验部门鉴定不需要返修而可以降价出售的不合格品所发生的损失,以及产品入库后因保管不善等原因而损坏变质的损失,并不包括在废品损失之内。
废品损失应在成本项目中单独核算,并在利润表中体现,以正确反映由合格产品成本负担的废品损失费用,并有利于产品成本结构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