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责任”是指 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具体来说:
党委的主体责任
党委是承担责任的主体,其职责通过党委组成人员来行使。
党委主要负责人和其他班子成员有不同的职责分工,但他们都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和原则,通过会议和其他形式行使集体职权。
党委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负主体责任,必须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并解决不想抓、不会抓、不敢抓的问题。
纪委的监督责任
纪委既是监督主体、执纪主体,也是问责主体、管理主体。
纪委需要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加强和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加大自我监督力度,解决“灯下黑”问题。
纪委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负监督责任,确保党委主体责任的落实。
这两个责任是廉政建设和反腐治本的重要之策,严格落实这两个责任,可以有效预防和惩治腐败,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