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工时制下,工资的计算遵循以下规则:
日工资和小时工资的计算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 ÷ 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 ÷ (月计薪天数 × 8小时)
月计薪天数通常为21.75天。
加班工资的计算
工作日加班:按照日工资的150%支付。
周末加班:按照日工资的200%支付。
法定节假日加班:按照日工资的300%支付。
工作时间和加班时间的计算
年工作日:365天 - 104天(休息日) - 11天(法定休假日) = 250天。
季工作日:250天 ÷ 4季 = 62.5天。
月工作日:250天 ÷ 12月 = 20.83天。
工作小时数: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时。
特殊情况的处理
如果综合计算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超出部分视为加班,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加班工资。
如果工作日正好是法定休假日,应按照劳动者本人日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加班工资。
请注意,综合工时制必须经过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批准,并且加班工资的计算应遵循最新的劳动法规定和地方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