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智能化二级资质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企业资产
净资产800万元以上。
企业主要人员
机电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4人,其中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2人。
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电子与智能化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5人,且专业齐全。
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10人。
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一级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
技术能力
企业应具备在自动化、信息化、智能化方面提供技术支持和系统集成的能力。
具备一定数量、一定技术水平的设备和技术条件,以保障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
管理要求
企业应具备完善的内部管理体系,包括质量管理、安全管理、项目管理等。
具备良好的法律合规意识,遵守国家、地方相关法律法规。
其他要求
企业应拥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必要的施工设备。
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规章制度。
拥有一支技术精湛的工程技术人员和项目经理队伍。
具备安全生产管理能力和环境保护意识。
具备应急管理和灾害救援能力。
拥有涵盖会计、税务、法律等方面专家资源。
通过以上标准,可以看出电子智能化二级资质对企业的人员、技术、管理等方面都有较高的要求,企业需要具备一定的技术实力、管理经验和资金实力才能获得该资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