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战工作,全称为“统一战线工作部”,是党委主管统一战线工作的职能部门。它的主要职责是 凝聚社会各界的共识,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为社会和谐和国家发展助力。具体工作内容包括:
党外人士的联系与协调:
与党外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保持良好关系,吸纳他们的意见和建议,调动他们的积极性,使治理更加全面科学。
少数民族和宗教事务:
推进民族团结,维护宗教和谐,支持少数民族经济、文化发展,尊重宗教信仰,减少误解和冲突。
新的社会阶层:
引导和支持新兴群体,如私营企业主、自由职业者、留学归国人员等,让他们与主流价值观保持一致,找到社会定位。
贯彻落实党对统一战线工作的理论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
拟订统一战线工作政策和规划,向同级党委请示报告并提出意见建议。
统筹协调指导统一战线工作:
组织协调日常监督检查,发现、联系和培养党外代表人士,做好政治安排。
联系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
支持他们履行职责、发挥作用,加强自身建设。
开展党外知识分子统一战线工作:
联系并引导他们参与国家事务管理和方针政策制定。
统筹协调民族工作:
领导民族工作部门依法管理民族事务,加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
统一管理宗教工作:
领导宗教工作部门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
参与制定推动落实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
统筹开展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统一战线工作。
统筹开展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一战线工作:
联系并引导他们与整个社会保持一致。
开展港澳和对台统一战线工作:
会同相关部门开展相关工作。
统一领导海外统一战线工作:
统一管理侨务工作,统筹协调涉侨工作。
协调推进统一战线领域法治建设:
在统一战线工作中落实意识形态工作。
综上所述,统战工作通过凝聚各方力量、协调不同群体关系、推动政策贯彻落实等方式,为国家的稳定和发展提供了重要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