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包括以下岗位:
办事员
直接办理某个事件(业务)的经办人员。
在党工委办公室、政务办公室、城市管理科等部门工作,负责党务、组织(人事、编制)、精神文明、纪检、群团、文秘、综合、后勤、治安、社会稳定、城市建设、管理等工作。
安全保卫人员
从事安全保卫工作的人员。
包括人民警察、保卫人员、消防和应急救援人员等。
消防人员
从事消防工作的人员。
包括消防员、消防指挥员、消防装备管理员、消防安全管理员、消防监督检查员、森林消防员等。
其他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
包括具体负责经办人科室的单位正副负责人及其上级单位的领导者。
从事行政业务、行政事务、行政执法和仲裁、安全保卫、消防和应急救援等工作的人员。
这些岗位涵盖了国家机关、党群组织、企业、事业单位中从事各类行政事务和安全保卫工作的人员。建议在实际工作中,根据具体需求和岗位特点,明确各岗位的职责和任职要求,以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