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重一大”制度是指 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做出决定的制度。具体内容包括:
重大事项决策
涉及企业发展方向、经营战略、重大改革、重要资源配置等全局性、方向性、战略性的重大问题。
包括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重要决定的重大措施。
涉及企业发展战略、破产、改制、兼并重组、资产调整、产权转让、对外投资、利益调配、机构调整等方面的重大决策。
企业党的建设和安全稳定的重大决策等。
重要干部任免
企业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的选拔、任用、调整等人事变动。
包括企业直接管理的领导人员以及其他经营管理人员的职务调整事项。
向控股和参股企业委派股东代表,推荐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和经理、财务负责人等。
重大项目安排
企业重大项目的投资、融资、并购、合资合作等经济行为。
包括年度投资计划、融资、担保项目、期权、期货等金融衍生业务等。
对企业资产规模、资本结构、盈利能力以及生产装备、技术状况等产生重要影响的项目的设立和安排。
大额资金使用
超过企业规定的大额资金调动和使用,包括预算内外的大额资金支出、对外捐赠、赞助等。
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是指超过由企业或者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机构所规定的企业领导人员有权调动、使用的资金限额的资金调动和使用。
“三重一大”制度旨在通过集体讨论和民主集中制原则,确保企业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和合法性,防止个人或少数人专断,保障企业和党组织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