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合伙企业 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合伙企业本身不是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而是由合伙人分别缴纳所得税。具体来说:
合伙企业的纳税主体
合伙企业本身不缴纳企业所得税,而是由合伙人根据各自的分配比例分别承担纳税义务。
合伙人如果是自然人,则按照个人所得税的相关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合伙人如果是法人或其他组织,则按照企业所得税的相关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先分后税”原则
合伙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先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分配比例分配给各合伙人。
各合伙人根据分配得到的应纳税所得额分别计算并缴纳相应的个人所得税或企业所得税。
法人合伙人的特殊规定
对于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的法人合伙人,如果其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满2年,可以按投资额的70%抵扣其从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分得的应纳税所得额。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
综上所述,有限合伙企业无需缴纳企业所得税,其纳税义务由合伙人根据各自的情况分别承担。这一规定有助于简化税收征管,降低合伙企业的税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