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暖费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主要依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该规定,工资、薪金所得包括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因此,个人取得的单位发放的冬季取暖费属于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所得,应纳入工资薪金所得范围,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不过,也有例外情况。例如,在辽宁省大连市,如果职工按照《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连市职工采暖费补贴办法的通知》规定标准取得的采暖费补贴,则不作为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免征个人所得税。但如果超过规定标准,那么超过部分需要列入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并征收个人所得税。
综上所述, 一般情况下,取暖费需要计入工资总额并缴纳个人所得税,但具体是否免税或减税,还需参照当地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