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自治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民主选举:
村民通过直接选举产生村委会干部,行使选举权,这是村民自治的基础。
民主决策:
村民有权参与重大村务的决定,通过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按多数人的意见作出决定。
民主管理:
村民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讨论制订村民自治章程或村规民约,加强村民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
民主监督:
村民对村干部的评议权和村务的知情权得到保障,通过不同形式对村级事务进行监督。
这些内容共同构成了村民自治的基本框架,旨在通过民主的形式,让广大农民群众自己当家作主,共同办理好本村的各项事务。村民自治的基本原则包括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这些原则贯穿于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各个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