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学士学位证书的方法如下:
普通本科毕业生
毕业考试成绩合格,在校表现良好,部分学校要求过大学英语四级。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
所有科目平均分在65~70分以上(不同学校要求不同),毕业论文答辩良好及以上并通过学位英语考试,部分学校还要求通过学位加试。
脱产、业余(函授)的成人教育本科生
在校表现良好,论文良好及以上,所有科目平均分70分以上,补考累计少于四门,通过学位英语考试。
网上远程教育本科(专升本)毕业生
毕业后符合条件者也可申请学士学位。
申请流程
学业成绩满足学位授予标准
通常要求考试科目的总平均分达到75分以上(不包括论文、实践课等),成人教育学生还需通过学校组织的三门专业“主干课程”考试。
填写学士学位申请表
符合学士学位申请条件者请到教务中心填写《学士学位申请表》,并由学生所在单位和所属服务中心在表中填写审核意见。
提交申请材料
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学士学位申请表、英语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寸蓝底彩色免冠照片2张、学位证书工本费等。
审核与评定
市考试院或自考办会对申请人的档案材料(包括本科毕业生鉴定表、毕业论文原件及论文成绩单等)进行审定,确认无误后,将申请材料报给省考试院。
省考试院初审与推荐
省考试院整理汇总各市地申报的学士学位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者将考生档案材料与学士学位名册推荐给有授予权的主考学校。
主考学校评审与授予
主考学校学士学位主管部门和学术委员会按要求对申请学位者逐个评审,评审合格,授予学士学位,未通过者不再补授。
注意事项
不同院校对申请学位的条件可能有所不同,例如成绩要求、论文成绩、学位英语考试等,具体条件需参照各院校的学士学位申请指南。
申请材料应提前准备齐全,确保所有文件符合要求,以免影响申请进度。
学位英语考试是申请学士学位的重要环节,需认真准备并取得合格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