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社保新规定新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阶段性减免养老、失业和工伤三项社保费
由于疫情风险仍然存在,国家决定将2020年实行的阶段性减免养老、失业和工伤三项社保费政策延长至2022年4月30日。
社保卡相关的功能跨省通办
2021年底前,我国将实现社保卡申领、社保功能启用、补换、临时挂失等服务事项的跨省通办。
社保卡网上通办
人社部将进一步开通社保卡网上申领和补换,逐步为参保工伤职工提供异地待遇资格认证、异地居住申请、异地就医结算等服务,并开通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转递“多地联办”等。
工亡补助金标准确定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其中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普通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试点
新增15个省区(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福建、江西、山东、湖北、广西、海南、陕西、青海、宁夏、新疆)作为普通门诊费用(不含门诊慢特病)跨省直接结算试点。
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
2021年6月底前制定全国统一的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政策,并在12月底前实现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这将给参保人员带来极大的方便。
失业保险关系转移办法
2021年底前制定出台失业保险关系转移办法,使失业保险转移更加规范便捷,促进就业人员跨地区流动和就业。
五险变六险
2021年社保新规提出将原本的五险(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工伤险、失业险、生育险和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变为六险,新增一个长期护理险,主要针对社会大量的失能人员,减轻其经济负担。
普通门诊费用纳入报销范围
2021年社保新规拟将普通门诊医疗费纳入报销范围内,并约定支付比例至少为50%。
一次性补缴社保
2021年一次性补缴社保的条件包括:2011年之前退休的国企、事业单位职工,1961-1982年间下乡的知青,男性年满65周岁、女性年满60周岁的退休人员且2011年以前在当地缴纳过社保但未缴满15年等。
延迟退休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账户分为基本养老保险账户和个人养老保险账户,延迟退休政策允许利用本应退休的年限继续工作,补上社保缺口,最高延迟退休年限为五年。
转为城乡居民社保
社保分为城镇职工社保和城乡居民社保,部分人可以选择从城镇职工社保转为城乡居民社保。
社保缴费基数上调
多个城市如上海、广州、深圳、珠海、佛山等调整了社保缴费基数,上限和下限均有不同程度的调整。
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率调整
逐步降低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率,并将减免扶持政策延长至2022年4月30日。
社保基金投放增加
政府加大了社保基金的投放,将1.21万亿资金用于扩充社保待遇,同时提高个人缴纳和补助标准。
养老金上涨
2021年养老金继续上涨,但具体上涨幅度未定,预计涨幅在3%-5%之间。
这些新规定和政策的出台,旨在优化社会保障体系,提升民众的福利和保障水平,同时促进劳动力的合理流动和社会经济的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