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磁辐射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公众照射限值
在一天24小时内,环境电磁辐射的场量参数在任意连续6分钟内的平均值应满足功率密度<0.4 W/m²(频率为30~3000MHz)。
职业照射限值
在一天8小时工作时间内,电磁辐射功率密度的平均值(连续6分钟)应<2W/m²(频率为30~3000MHz)。
电磁辐射源豁免要求
输出功率等于或小于15W的移动无线通信设备,频率为3-300000MHz时,电磁辐射体的等效辐射功率小于100W。
电场强度和磁场强度限值
电场强度不能超过4000V/米,磁场强度不能超过100微特斯拉。
比吸收率(SAR)限值
在一天24小时内,任意连续6分钟按全身平均的比吸收率(SAR)应小于0.02W/kg(频率为30~3000MHz)。
在一天8小时工作时间内,任意连续6分钟按全身平均的比吸收率(SAR)应小于0.1W/kg。
中国电磁辐射安全标准
一级标准(安全标准):高频辐射小于10μW/cm²,低频辐射小于10V/m。
二级标准(中间区):高频辐射小于40μW/cm²,低频辐射小于25V/m。
瑞典电磁辐射标准(TCO)
TCO92:对交流电场(ATF)的限制更为严格,是目前世界上最为严格的低辐射标准。
TCO95:综合性环保及人体工学设计规范,包括一系列标准和功能。
这些标准旨在保护公众健康,防止电磁辐射对环境的污染,并规范电子设备的电磁辐射程度。建议遵循这些标准,确保电磁辐射水平在安全范围内。